变味的任务
春节前后,外出要办的事特多,在路上常常因心急车子的速度就不知不觉的快了点,一个月下来,看着寄来的一叠罚款单,傻眼了。可转念一想,这样也好,有人管着,背后有双眼盯着,对安全是有好处的,免得因自己安全观点的懈怠而导致悲剧的发生,这样一想心中也似乎觉得安然,罚吧,毕竟“安全”对我来说“放弃你是我的错”。
可上个星期天发生的一件事,却让我不再安然了。那天早上帮朋友安排从农村把一些货调出去,中午和晚间餐后时分,驾驶员分别打来电话,说车都被交警扣了,是因为超载,要罚款,(如今的汽车生产企业为了多卖车,把车辆的载重都定得低得不能再低,驾驶员也乐得规避一些按载重量收取的费用)每辆车要罚款数百元,这可不是个小数目,要知道驾驶员的一趟运费辛辛苦苦白干了也不够啊。最后驾驶员软磨硬缠了半天,还是如数的交了罚款才予以“放行”(注意:变色了)。
回头一想,不对啊,本来交警星期天是不上路的,何况走的是些县乡道路,既不是交通要道,又不是城市的交通高峰,而且这又是午饭的时间啊。细一打听原来人家交警的罚款最近上面下了“任务”,各单位都有了定额的,而且和他们的个人收益挂钩。这样也就难怪他们总是风雨兼程,饥餐露宿的奋“罚”了。
“以罚代管,罚后不管”,好象是个讨论了很久的话题,可是把“罚”当作任务来完成,的确还是个新鲜的事情。
是的,社会的秩序和运转离不开社会管理,交通也同样离不开交通管理,管也就离不开罚,可理呢?难道也是一个“罚”字吗?那我们的社会到真正是“罚”(法)治(制)社会了。
一切管理的最根本目的无非是为了社会更和谐的发展,为了生活的繁荣安定,罚只是手段,不是目的,罚的目的是为了管理的流畅,根本上还是为了社会更和谐,更安定繁荣。
把罚款当作任务完成,当作目的来追求,这不能不说是任务的悲哀,管理的悲哀了。如今,中共中央高屋建瓴提出了“建立和谐社会,社会协调和谐发展”的社会发展方针,社会管理的力度当然是要进一步加强的,但管要管的定,理要理得顺,不能把一切管理向钱看齐。更不能用钱来作为衡量管理好坏的尺度,甚至把管理度化为金钱的数额当作任务来下达 给我们的社会管理部门,这不能不说是任务的悲哀,管理的悲哀,也应当是社会管理部门的失蘅和失责。
[ 本帖最后由 笑看人生 于 2007-11-11 16:06 编辑 ]